造纸制浆设备

新闻分类

产品分类

联系我们

公司名称:新乡工神锅炉有限公司

网址:www.gongshen.cn 

电话:0373-2693893

传真:0373-2694276

新乡市工神工业技术有限公司

电话:0373-2694301

安装维修电话:0373-2693636

售后服务电话:0373-2693971

电子邮件:xxgongshen@126.com

邮政编码:453002 

地址:新乡市北环路386号


建设锅炉房的注意事项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新闻动态 >> 公司动态

建设锅炉房的注意事项

发布日期:2018-04-09 作者: 点击:

   (1)锅炉房一般应单独设置,但不可设在(或毗邻)人员密集的场所。锅炉房应为一、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,不可以煤为燃料且总额定蒸发量不超过每小时4吨的锅炉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,但应注意其烟囱与屋顶可燃结构之间的距离,不得小于5O厘米。 

   (2)锅炉房应选择在主体建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。与周围易燃、危险建筑,以及锅炉房与煤堆,锅炉房与油(气)罐等之间的防火间距,可根据储量按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有关规定确定执行。

   (3)锅炉房应采用每平方米一般不宜超过12O公斤的轻型屋顶作泄压面积。锅炉房作多层布置时,每层两侧至少应各有一个出口,并有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。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,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门应向锅炉内开,所有出入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。但是,与锅炉房毗连的调压间,应用防火墙分隔,其门窗应向外开启,并不得直接通向锅炉房。

   (4)炉渣场地的位置要选择适当,周围最好砌筑围墙。而在锅炉房周围25米范围内,不得搭建易燃建筑或堆放可燃物。

   (5)锅炉房电力线路应采用金属套管或电缆布线,不可沿载热体的表面敷设,也不可在煤场下通过。室内禁止堆放可燃物。

   (6)锅炉室应根据需要设置消防给水设备、灭火系统,配备灭火器材等。
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gongshen.cn/news/368.html

相关标签:电站锅炉

最近浏览:

在线客服
分享 一键分享
欢迎给我们留言
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,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。
姓名
联系人
电话
座机/手机号码
邮箱
邮箱
地址
地址